继美国、欧盟之后,中国发改委近日也对三星等操纵液晶面板价格的6家企业开出3.53亿元罚单。罚金并不高,而从对国内电信和联通发起反垄断调查,到如今首次对外企进行价格垄断制裁,中国反垄断制度正在不断完善成熟。但《反垄断法》的执法效果与公众期待还存在较大的差距,这反映出反垄断执法存在不足…
背景
2008年11月起,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开始对陆续对6家涉案企业作出判决,合计判处罚金12.15亿美元;2010年12月,欧盟对涉案企业处以总计6.48亿欧元的罚款。相比起来,中国对这6家企业的调查花费的时间更多,罚款的额度也相对较小。
1911年5月15日美国最高法院做出终审裁决,认定美孚石油公司垄断贸易,美孚被分拆为数十个企业。其中包括埃克森公司、美孚石油公司、阿莫科国际石油公司等如今仍然是世界能源巨头。
我国首次制裁外企价格垄断 三星等被罚3亿
1月4日,中国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——韩国三星、LG,中国台湾地区奇美、友达、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,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,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.53亿元人民币。这是中国首次对境外企业开出价格垄断罚单,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。
调查6年罚款3亿并不简单
据悉,2001年至2006年,三星、LG等6家企业召开了53次“晶体会议”协商液晶面板价格。事实上,早在2008年11月起,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开始对陆续对6家涉案企业作出判决,合计判处罚金12.15亿美元;2010年12月,欧盟对涉案企业处以总计6.48亿欧元的罚款。相比起来,中国对这6家企业的调查花费的时间更多,罚款的额度也相对较小。
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反垄断机构的低效和弱势。中国《反垄断法》在2008年才开始施行,无论是相比欧盟的几百人和美国反垄断执法的超过千人,中国发改委反垄断局目前仅有30多人。能够在6年内完成调查已属不易。
与欧美数十亿美元的罚款额度相比,中国罚3.53亿元人民币相对较小,主要和执法时所依据的法律有关。中国目前涉及价格违法的法律有两部。按照《价格法》规定,对违法企业的罚款不能超过其非法所得的5倍,而《反垄断法》规定罚款可达相关经营者前一年经营额1%到10%。
而由于中国《反垄断法》2008年8月才开始正式施行,按照法律不追溯既往,以及在新旧法间从旧兼从轻的原则,发改委反垄断局只能依据《价格法》对这个发生在2001年到2006年之间的案件进行处罚。